为贯彻落实《健康内蒙古行动(2020-2030年)》和《国民营养计划(2017-2030年)》,深入全面推进营养健康工作,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创建工作。
2021年-20222年期间,呼和浩特市辖区遴选营养健康食堂(餐厅)十余家,通过培训及运行,目前我市10家营养健康食堂(餐厅)已稳定运营。为进一步规范营养食堂(餐厅)试点创建工作,确保顺利完成2023年度自治区营养健康食堂(餐厅)验收工作,内蒙古营养学会联合呼市疾控中心对呼和浩特市9个旗县区的10家营养健康食堂(餐厅)创建试点单位进行了现场指导及预评审工作,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以及疾控中心的相关负责人陪同指导工作。
4月24-28日期间,指导组对和林县、清水河县、土左旗、武川县、托县食堂试点单位进行指导,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进行交流,鼓励支持各创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,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。下一步将充分发挥首批营养食堂创建的示范引领作用,以点带面,鼓励引导更多的餐饮单位积极开展营养餐厅、营养食堂的创建活动,助力餐饮业转型升级,以适应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营养健康需求。
撰稿:赵星儒(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)
审稿:杭静、杨帆
编辑:李敏
校对:阿丽玛